• 林務局:防止宗教放生需全民配合檢舉還有獎金拿

  • yam蕃薯藤新聞/廖士睿 整理報導- 2012年06月13日 下午20:42

  yam蕃薯藤自然新聞在13日下午,報導海濤法師的信眾高調放生眼鏡蛇,南蛇北運,東蛇西放,還放到國外去的行徑後,引起媒體與群眾的關切,記者採訪林務局保育組野生物科的林國彰科長,詢問這類囂張的行為倒底有沒有法可管時,林科長表示:若是保育類動物就一定可由野生動物保育法來管制,若是危險生物,還可使用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來告發。

  若民眾發現放生團體在網路上昭告放生行為,無論是大批放生,或是化整為零四處放生,可收集證據後寄給相關縣市政府農業局或農業處,或是林務局的信箱(service@forest.gov.tw),若事證確鑿還有獎金可以拿。至於非保育類動物的放生問題則需要待修法來改善,林務局也希望全民能夠支持修法杜絕宗教放生行為並維護台灣的生態環境與人民的生活安全


檢舉亂挖路 達人領回250萬獎金

2011年05月04日 18:15 蘋果即時

北市前年9月實施「台北市民眾檢舉道路擅挖獎勵要點」辦法,截至今年3月底,累積檢舉獎金550萬元,獎金發放率達78%,其中有一名民眾個人實領250萬獎金,堪稱檢舉達人。

新工處科長林慧忠說,目前累積檢舉案2200餘件,成案約300件,成案率不到2成,檢舉獎金累積550萬元,獎金以每3個月一次為原則,發放將近400 萬元獎金,違規項目以未張貼路證與最多,其次逾時施工、超過核准挖掘範圍。林慧忠說,有一名男姓民眾獲得檢舉獎金高達310萬元,扣稅20%,實領250 萬元,檢舉項目包括未掛施工告示牌、未按核定時間施工等。


檢舉達人 17個月賺194萬元

更新日期:2011/09/15 04:21

自由時報記者林相美、陳璟民、蔡偉祺/台北報導〕認真檢舉、年賺百萬!台北市環保局統計,去年一月至今年五月中旬,北市有兩人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的行為,光是檢舉獎金就各逾百萬元。第一名累計獎金高達一百九十四萬元,平均月入十一萬元,還曾創下單月廿萬元的「業績」,第二名累計獎金也有一百零八萬元。

獎金多來自檢舉亂丟菸蒂

環保局稽查大隊人員透露,這兩名檢舉達人都是男性,都不願曝光,第二名還師承第一名,但不確定是否是第一名的下線出來「自立門戶」。兩人的獎金多數來自檢舉亂丟菸蒂,也有些是違規小廣告。

由於亂丟菸蒂罰一千兩百元,檢舉獎金卅%,檢舉一件獎金有三百六十元;違規小廣告罰款同樣為一千兩百元,但獎金比例較高,為五十%,檢舉一件六百元;粗估第一名的檢舉達人十七個月來至少檢舉五千三百件,第二名檢舉三千件以上。

環保局戲稱檢舉達人都採「企業化經營」,他們不但勤於出擊,還僱用專人單機作業,於車輛裝設攝影機在市區大街小巷找尋目標,只要看到機車騎士邊騎車邊抽菸,或車主一手開車、一手拿菸放在窗外,就會鎖定目標,全程錄下車主丟菸蒂的畫面,燒錄成光碟,向環保局檢舉。

全程錄下畫面可循線追人

兩名檢舉達人的共通點是「絕不亂槍打鳥」,提供的影片或照片一定讓環保局有足夠的線索追蹤,例如鎖定機車或汽車,一定會拍到車號,可依照車籍資料找到車主,由於採攝影模式,丟菸蒂的連續動作全程明確拍攝,十分專業。

不過,達人們沒有透露每天要動員多少人、花多少時間「檢舉巡邏」?只粗估約到第九個月成本才回收,投資報酬率不到四成。因此有人認為要賺檢舉獎金既傷神難度又高,有意要轉行了。

環保局稽查大隊隊長王大鈞證實,領取檢舉獎金的案件有九成是亂丟菸蒂,其他一成如亂丟垃圾等案件。但是並非檢舉成案就可以領到獎金,一定要等違規民眾繳了罰款,才可以依比例規定領取獎金。

環保局三科科長梁宏郎表示,除檢舉亂丟菸蒂外,亂丟垃圾包最高可處六千元罰款,民眾檢舉屬實最高可獲得五十%獎金。今年有位檢舉達人鎖定行人清潔箱錄影,檢舉民眾到清潔箱丟家戶垃圾,目前檢舉三百件,環保局已告發七十二件,以一件獎金九百元估計,可獲得六萬多元。

環保局表示,一旦亂丟垃圾包的行人沒有車牌等可供辨識的方式,通常會將照片或影片交給里長辨識是否為社區鄰居,巡查員也會執行破袋任務,檢查垃圾包內是否有信件等提供辨識的個人資料,進一步追查身分。

新工處挖管科長林慧忠表示,民眾如果發現管線單位擅自挖掘、超挖、未按日期施工等違規行為,只要進入「檢舉市區道路挖掘違規管理系統」檢舉,最高可罰款六萬元,民眾可獲五成檢舉獎金。

至於一般民眾常見的交通違規舉發案件,由於台北市警察局今年起全面暫停發放員警的交通裁罰獎金,導致台北市今年前七個月比去年同期減少超過四十萬件;民眾雖然也可以檢舉交通違規,但不會有獎金或獎品。


檢舉達人 1年半賺250萬

更新日期:2011/05/11 23:01

景氣不好,要如何賺外快呢?有人靠專門檢舉亂丟煙蒂賺獎金,甚至開班授課,但11日要介紹您這位檢舉達人更不得了,檢舉亂挖馬路,獎金換算月薪竟然逼近14萬,因為北市新工處大方分出罰緩的一半當獎金,每查獲一件就是萬元起跳,要帶您看,這錢到底是怎麼賺的?

這位帶著棒球帽形跡有點詭異的老兄,可不是閒閒美代子,以拍台北市街景為樂,這拍得好、拍得有玄機,拍照可以變現金,只要你發現有人亂挖馬路,查經屬實,最高檢舉獎金7萬5000元。

發現沒有依照時間修復收工,獎金2萬,沒有設置告示牌也有1.5萬,有檢舉達人,看準新工處的高額檢舉獎金,一年半賺了250萬,相當於一個月多了13萬8000元的收入,民眾聽聞都羨慕,但不會跟進。

其實要當檢舉達人,沒有那麼難,先上網查看哪裡挖馬路,按圖索驥,到現場核對資料,一旦發現違規,馬上通報、再拍照,po上網完成檢舉,只要屬實,3個月後獎金就歸你。

檢舉丟煙蒂、抓烏賊車,各式各樣檢舉達人,無所不在,想多賺點銀子,隨身帶相機、做好功課,也可以順便替市府的施政,作功德。(民視新聞常聖傳、蔡枘埏台北報導)



專門檢舉違規 2年狂撈150萬!

更新日期:2011/04/18 21:56

檢舉民眾的違規行為,也能成為全職工作,新北市一名男子之前因為亂丟菸蒂挨罰,憤而決定要檢舉別人,於是他到處偷拍民眾隨地吐痰、亂倒垃圾的違規影片,兩年來一共檢舉了五千多件違規案,領到將近一百五十萬元的獎金,這位檢舉達人做出心得,現在還進一步開班授課。

你還在亂丟菸蒂嗎?小心被檢舉,不管是騎車還是開車,只要你亂丟煙蒂。小心被檢舉達人偷拍。他就是台北市的檢舉達人。主機、鏡頭、電池是他吃飯的工具。把偷拍鏡頭裝在安全帽裡,主機、電池放口袋。全副武裝就這樣騎車上工去,不過檢舉達人可不是這麼好當的,有時被發現偷拍,差點就挨打。

秀出存簿,檢舉達人半年內就入帳35萬的檢舉獎金,只要拍拍照就可以賺到高獎金,看起好像很好賺,不過這可是有技巧的。

,一天下來,最多可以拍到40幾個違規影片,檢舉一個可以賺進360元。經驗豐富的他,現在還想開班授課,讓隨手丟煙蒂的人防不勝防,看來還是守規矩,才不會被檢舉達人給盯上。


檢舉非法囤積爆竹 獎金最高50萬元

更新日期:2011/04/30 04:11

自由時報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屏東縣消防局根據民眾檢舉陸續查獲非法囤積爆竹案,累積火藥量已將近八百公斤,各分隊的查緝工作將持續進行,依照規定,民眾檢舉非法爆竹煙火可領取獎金,最高可獲五十萬元。

非法囤積爆竹煙火的場址多半隱藏在民宅內,一旦發生意外將危及居民生命安全,要揪出這些違法場址得仰賴民眾的檢舉,內政部消防署特別訂定獎勵辦法。

屏東消防局預防科表示,檢舉非法爆竹煙火經查證屬實者,按市價估算金額核發四分之一獎金,未達一萬元者以一萬元計,獎金若超過五十萬元以五十萬元計。

預防科表示,檢舉獎金由各縣市政府編列,如果不夠支應,可向消防署申請補足,消防局將保護檢舉人的身分,相信重賞之下,非法囤積爆竹的問題應可獲得改善。

至於爆竹販售業者應遵守的規範,包括煙火儲存、販售場所的管制量及相關設備,爆竹煙火管理條例都有明確條文,請業者詳閱並執行,以免受罰。



檢舉虐待外勞獎金 提高

更新日期:2011/05/04 03:02 記者薛孟杰/台北報導

工商時報【記者薛孟杰/台北報導】

外勞雇主注意!勞委會新頒「民眾檢舉違反就服法規定獎勵金要點」,從5月起適用,除將檢舉逃跑外勞及不法仲介獎金,改按「檢舉外勞人數」核發獎金外,也新增鼓勵民眾檢舉雇主虐待性侵外勞、限制外勞人身自由或不尊重外勞宗教信仰等情況,經確定屬實者,最高檢舉獎金達5萬元。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表示,查察行蹤不明外勞有一定的死角或盲點,因此,勞委會希望提高檢舉獎金,鼓勵民眾提出檢舉。

此外,有鑑於虐待外勞事件逐漸增加,勞委會亦在修訂「民眾檢舉違反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獎勵金支給要點」時,一併提高相關檢舉獎金,民眾若發現周周遭有雇主戕害外勞身心的個案,都可以向勞委會及各地移民署專勤隊、警察機關、海巡署提出檢舉。

勞 委會解釋,此次修訂檢舉獎勵辦法與現行辦法最大不同在於,新增檢舉雇主虐待外勞身心個案的檢舉獎金,雇主若違反外勞生活照顧計畫,如未提供合格的住宿空 間,並有緊急逃生、餐廳、休閒等規定,或違反其宗教信仰,民眾都可踴躍檢舉,獎金依外勞人數核發,10人以下核發1萬元,10到100人外勞核發2萬 元,100人以上核發5萬元。

若民眾檢舉雇主有虐待外勞、妨害性自主、限制行動自由等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經檢察官起訴或緩起訴者,勞委會亦將核發2萬元獎金。

此 外,為了減少非法外勞的情況,勞委會亦提高逃跑外勞的檢舉獎金,從以往每件2,000元,提高為按查獲人頭計算獎金,查獲1人給1萬元,查獲2到4人核發 2萬元,查獲5人以上核發5萬元。至於檢舉媒介非法外勞獎金,也從每案5,000元提高到檢舉媒介1人核發2萬元,檢舉2人以上核發5萬元。凡檢舉後,經 地方政府裁罰或勞委會廢止聘僱許可,檢舉人即可領取獎金。


檢舉逃逸外勞 獎金提高改按人頭計

更新日期:2011/05/03 12:25

為了解決逃逸外勞問題,勞委會今天宣布5月1號起提高檢舉獎金,獎金發放由每案2000或5000元改以按人頭計算,查獲非法外勞1人核發1萬元,2至4人核發2萬元,5人以上核發5萬元。非法仲介逃逸外勞者,查獲人數1人核發2萬元,2人以上核發5萬元。(黃悅嬌報導)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表示,查察行蹤不明外勞有一定的死角或盲點,因此,勞委會希望提高檢舉獎金,鼓勵民眾提出檢舉。新修正要點自今年5月1日起生效。

原規定檢舉非法工作外國人、非法雇主、非法仲介,經查獲屬實者,每案核發新臺幣2000元獎金,如查獲案件涉及逃逸外勞,每案核發5,000元。新規定上路後,按人頭計算。

雇主若違反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情節重大,被檢舉並查獲屬實,將依外勞人數給予最高5萬元獎金。雇主對聘僱外勞有傷害、妨害性自主、剝奪行動自由等影響外勞人身自由安全情節重大者,經檢舉查獲,核發2萬元。



欠稅5千多萬 吳樂天列禁奢大戶

更新日期:2011/05/03 15:28

因為「廖添丁傳奇」紅及一時的廣播名嘴吳樂天欠稅五千多萬,被法務部列為禁奢對象,如果有民眾檢舉他生活奢華,還可以拿一筆檢舉獎金,就連坐計程車也不可以,如果吳樂天真的被檢舉,恐怕就得失去自由被管收了。

南勢角捷運站 旁這棟老舊的公寓看起來也有二、三十年,以行情價來看,如果以四十坪來算,三樓這一間房也要上千萬,而住在裡頭的就是曾經身價五億的吳樂天,聽到吳樂天的 聲音大家一定不陌生,他也就是靠「廖添丁傳奇」紅透半邊天的人,也是金雞堂蔘葯行的老闆。靠著名氣在電台上賣葯賺大錢,但也欠稅五千多萬一直沒繳。走上 樓,吳太太不願多作回應,碰的一聲就把門關上,怎麼敲就是不開,就怕被注意。

欠稅大戶吳樂天被列為禁奢對象,也就是被限制不能有奢華生活。像是搭計程車、高鐵、飛機,出入高爾夫球場、KTV都不行,但鄰居還是看見他出門搭計程車,如果下次再被看到有人檢舉,如果民眾發現檢舉就有高額獎金,而吳樂天就會被法院申請管收,生活綁手綁腳,只能低調再低調,現在的吳樂天真是一點都樂不起來。



反詐欺出新招 獎金最高百萬

更新日期:2011/04/18 03:11 蕭承訓/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蕭承訓/台北報導】

反詐欺,拿獎金!許多民眾都有接獲詐騙電話的經驗,今後不要急忙掛斷,只要佯裝被騙,報警配合逮捕車手、偵破詐騙集團,就有獎金可拿。刑事局已擬定新的獎勵要點,最高破案獎金達百萬元。

「我覺得王董出手闊綽好像是在做詐欺的:」警政署一六五反詐騙專線,接連接到酒店女子來電,表示願意提供詐欺集團線索,詢問有無檢舉獎金,但在得知錢很少,擔心可能因此丟了工作、小命不保,乾脆作罷。

員警表示,這幾年詐騙集團太好撈,他們常常一騙到人,就跑到酒店花大錢泡美眉慶功,所以酒店小姐很容易可以看得出對方是「做詐欺」的,若能提供高額獎金,加上身分保密,對查緝詐騙集團可說事半功倍。

刑事局由此獲得靈感,決定提供高額的獎金,找尋賞金獵人,讓全民一起扮「柯南」抓車手,獎金將比照檢舉槍械、毒品、組織犯罪、賄選案件,從優敘獎。 另銀行行員成功攔阻民眾被詐騙,未來將考慮以實質獎金鼓勵。

刑事局表示,依據〈警察機關獎勵民眾提供犯罪線索協助破案實施要點〉民眾提供嫌犯姓名、住址及犯罪直接證據,因而偵破特殊重大刑案,發給獎金卅至廿萬元,重大刑案一到十萬元,普通刑案發給獎金五千至兩萬元。

然而詐欺被視為普通刑案,獎金寥寥無幾,造成民眾檢舉意願低;警政署決祭出高額獎金,藉由全民提供線索、配合破案,共同打擊新興詐欺犯罪。

尤其假檢警的詐騙案件,被騙的金額占總詐騙案件的四成,加上假檢警必須由車手出面取款,民眾如能在接獲詐騙電話後,主動向警方檢舉,並配合員警一起逮捕車手,將有助於遏阻詐騙歪風。


反制詐騙利多 獎金最高百萬

更新日期:2011/04/18 14:46

反詐欺,也可以拿獎金,接到詐騙電話,以後可別急著掛斷,刑事局反詐騙,打算祭出獎勵方法,如果您成功約出詐騙集團,幫助警方順利破案抓人,以後可能有獎金可拿,最高一百萬元。

手 機鈴聲響起,電話那頭,又是詐騙集團,林老背,哪有這麼奇怪的名字,這一聽就知道是隨便在應付,只有操著大陸口音的詐騙集團不知道,繼續講下去,這厚德 路,不就是HOTEL,詐騙集團不知道自己被騙,還認真覆頌,這樣就對了,詐騙集團的電話還沒掛,再繼續拖下去就對了,拖下去再把電話拿到警局報案,刑事 局將有可能給你獎金,怎麼這麼好康,因為民眾檢舉意願太低了,警政署乾脆研擬祭出高額獎金。只要破案,就有可能拿到獎金百萬元,研擬大手筆出新招,警方說什麼,也要讓全民變警察,一起抓詐騙集團,不讓民眾的辛苦錢,進了別人口袋。


網拍一瓶三元食鹽水 被罰三萬元
更新日期:"2010/04/21 02:22" 顏玉龍/北縣報導

中國時報【顏玉龍/北縣報導】

網拍一瓶三元生理食鹽水竟遭罰三萬元!網路便利性帶動「宅經濟」,但也提供「檢舉達人」外快來源。台 北縣衛生局光是本月就接獲四十名達人檢舉,由於每件檢舉獎金從一千五百元起跳,每人動輒檢舉五、六十件,也讓網拍平台颳起檢舉風。

一對年輕 情侶月前到汽車旅館消費,激情過後,將旅館提供且用不到的免費盥洗用品全都帶走,盼透過網拍兼顧愛情與麵包。未料,其中一小瓶標價三元的生理食鹽水,讓這 對年輕情侶因小失大,遭人向縣衛生局檢舉,衛生局依藥事法規定無照藥商不得販售,向賣家開罰三萬元。

另名住板橋市的張姓女子,為改善過敏體質,在網路上 購買三瓶益生菌,喝完一瓶後覺得體質有改善,將另外二瓶網拍,結果亦被人檢舉。衛生局日前通知張女表示,網站上刊載「有效改善過敏體質」字樣,已違反食品 衛生管理法,須開罰四至廿萬元。

張女不滿被罰,向台北縣議員林國春陳情。不過,衛生局指出,張女在網站上宣稱改善過敏體質等字詞,確已觸法 且須依規定開罰。

衛生局藥物食品管理科長王淑芬表示,網路拍賣資訊發達且取得容易,檢舉達人以「關鍵字」搜索,立即出現一長串違法拍賣字眼 的網頁資訊,隨後再轉寄至檢舉信箱,一口氣檢舉五、六十件的情況司空見慣,一旦檢舉案成立,每件檢舉獎金為罰款的五%,至少有一千五百元獎金。

王 淑芬說,多數檢舉人均曾是「被檢舉人」,過去將用不到的商品上網拍賣,其中包括低單價的生理食鹽水及OK繃等,最後卻面臨被罰三、四萬元的命運,進而上網 檢舉其他人,有時檢舉人還會追查開罰進度,但無論是報復心態或是賺取檢舉獎金,該局只能依法受理、開罰。王淑芬說,被檢舉商品分為藥品、醫療器材、食品及 化妝品四大類,占全局檢舉案約五成,部分被罰民眾都是不熟悉相關法令,也呼籲賣家可至衛生署食品資訊網查詢,避免使用會被開罰的字詞,以免得不償失。



http://tw.help.yahoo.com/auct/policy/item/meddevice.html

醫療器材是指可以診斷、治療、減輕或直接預防人類疾病,或足以影響人類身體結構及機能之儀器、器械、用具及其附件、配件、零件。
例 如:血壓計、體溫計、電療器、低周波治療器、噴霧治療器、採血針、紅外線保健燈、隱形眼鏡去蛋白片、衛生套(保險套)、血糖機、血糖、尿糖、驗孕試紙、隱 形眼鏡藥水、隱形眼鏡沖洗液、隱形眼鏡清潔液、隱形眼鏡保存液、體脂計、隱形眼鏡保養盒、超聲波美容導入儀、超音波美容塑身儀、瘦身貼布、酸痛貼布、洗多 樂居家護理DIY型灌腸器、吸鼻器、光鼻器、聽診器、衛生棉條、拐杖/助步器、輪椅、復建護具、復健用品、運動護具、OK繃等。
(不限以上舉例項目,請至衛生署http://203.65.100.151/DO8180.asp查詢)
依衛生署規定,醫療器材不能直接在網路上銷售(另見禁止類商品:眼鏡http://tw.help.yahoo.com/auct/policy/item/glasses.html),縱使您是有執照的醫療器材販賣業者也不可以。



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網拍手工皂 主婦誤蹈法網 罰1萬

更新日期:2011/01/03 04:11

自由時報記者黃淑莉、洪素卿/綜合報導〕手工香皂近年來超夯,不少家庭主婦學會在家DIY,成品上網拍賣,卻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被罰一萬元;另有大學生中藥包買太多吃不完上網拍賣,成了無照藥商被罰三萬元。衛生局呼籲,網路拍賣不是什麼都能賣,小心觸法。

網路無遠弗屆,加上網路創業不用店面、租金,許多人把家中多餘的贈品、禮品PO上網拍賣,也有家庭主婦、學生DIY各種物品在網路上販售,但並不是所有東西都能上網賣,雲林縣衛生局統計發現,最近一、二年,違規在網路賣化粧品、藥品被罰者有增加情況。

中藥包、面膜網拍也不行

雲林縣衛生局指出,近年來最熱門的手工香皂,依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規定,手工香皂為化粧品,未經申請核准不得在各種傳播工具刊登廣告,網路販售一定 會把照片PO上網,就等於是廣告行為,只要被查獲將被處五萬元以下罰款,去年衛生局裁罰好幾件,考慮都是初犯,只罰款一萬元。除了手工皂,也有上班族、學 生因一次買太多面膜、化粧品,用不完上網拍賣,同樣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規定,被罰一萬元。

觸犯藥事法 最重可能被判刑

另有民眾把從國外帶回來的酸痛藥膏、或吃不完的中藥包等上網拍賣,已違反藥事法相關規定,衛生局均裁罰三萬元。

雲林縣衛生局副局長廖敦正表示,網拍很方便又不用成本,但民眾把照片傳上網最好仔細閱讀相關規定,例如藥事法嚴重可能判刑或罰款五百萬元,提醒民眾要小心。

涉及廣告文字 須先申請核准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化粧品管理科科長張簡啟瑞指出,規模化生產手工皂等化粧品,依據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必須申請工廠登記。至於小規模手工製作,在網路販售時涉及有廣告文字,依法就應在事前將所有文字、畫面或言詞,先申請衛生主管機關核准。

也就是說,如果消費者在網路上張貼「有手工皂兩塊分享,每塊價格╳╳」,理論上不會受罰。但如果出現像是「適合異位性皮膚炎或是敏感、乾燥皮膚使用」,這類涉及效能的文字,就算廣告行為,須事先申請。

隱形眼鏡屬醫材 網拍被判刑

另外,網友較常誤觸的法規地雷,則是不小心賣了醫療器材。先前還傳出有網友平行輸入韓國「娃娃隱形眼鏡」,在拍賣網上大量販售,結果被判四個月徒刑。

食品藥物管理局吳正寧科長則指出,除隱形眼鏡外,包括OK繃、耳溫槍、保險套、衛生棉條、老花眼鏡、驗孕試紙及血壓計等都是醫療器材,都必須在領有 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的處所才能販售。至於網路虛擬店面,由於依據藥事法施行細則,藥商登記事項包括營業地址、場所及主要設備平面略圖等,要有實體店面才能 申請,所以網路不能申請賣藥。


網PO賣狗不知觸法 警察被罰

更新日期:2011/07/03 10:35 記者劉星君/屏東縣報導

屏東縣一名陳姓警察日前在網路PO賣狗訊息,遭屏東縣家畜疾病防治所約談,才知未依法申請許可證就販售小狗,已違反動物保護法。他無奈地說「以前都是我問別人筆錄,現在換我被問筆錄」。

屏縣家畜疾病防治所中小動物防疫課長徐華山說,民眾沒有申請「特定寵物業許可證」或「商業登記」,不可逕自在網路或店面隨便販售小狗,否則將依違反動保法開罰五到廿五萬元罰鍰,已有八件檢舉案成案,不僅售狗被罰的人感到意外,連負責執法的警察因不知道也涉案。

陳姓警察在寵物家族及論壇PO上「販售法國鬥牛犬」被民眾檢舉,接到家畜疾病防治所約談通知時,趕緊翻動物保護法,才發現沒有申請合法許可證賣狗已觸法。接受約談時,還請了四名警察同事「壯膽」。

另名卅三歲陳姓男子在街上撿到懷兩胎的母狗,為賺「外快」將賣狗訊息PO上網,同樣被檢舉網路上非法賣狗。

陳積欠健保費,最近剛找到月薪不到兩萬元工作,卻面臨可能被開罰五萬元,滿臉訝異。

屏縣家畜疾病防治所認為兩人事先對法令皆不知情,且沒有犯意,依行政罰法不得低於法定罰鍰最低額三分之一規定,從輕各裁罰一萬七千元罰款。

徐華山說,在網路上賣狗,即使有許可證,若沒有PO出許可證字號,也會開罰,最低可罰一萬五千元。


雜草逾50公分 新北市開罰

更新日期:2011/09/18 17:30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新北市18日電)新北市許多建商「養地」,任憑空地雜草叢生,影響環境及居民安全。環保局今天表示,草長超過50公分未割除,就是「污染行為」,將連續罰款至改善為止。

新北市長朱立倫日前視察林口區,發現許多美侖美奐的公寓大廈旁邊,空地雜草卻超過1個人高度,影響環境髒亂之外,還有安全疑慮。當時他下令林口區在月底前,不論是公有土地還是私人土地,「就連中央的地也一樣」,一律開單告發。

新北市環保局今天表示,本月15日進行第1波告發,草長超過50公分即處以新台幣2400元罰鍰,並限期在本月20日前改善,否則仍要連續處罰。必要時,將由市府派人強制割除,相關費用再向地主求償。

環保局指出,目前被列管的土地共有1020處,其中林口區佔490處。經發文警告及第1波開罰後,仍有419處未改善,其中林口區213處。

環保局強調,草長超過50公分就屬於「污染行為」,地主有管理責任,民眾若發現空地雜草過長,可直接向環保局或當地里長檢舉。1000918





候選人估票若講民調 恐涉違法

中廣新聞網 – 2012年1月12日 下午2:40

本週六即將舉行總統、立委二合一選舉,依照中選會規定,選前十天不得公布民調結果,今天(12號)某媒體報導藍綠兩大陣營估算總統選舉將超越對手的票數,中選會表示,原則上沒有談到民調,不會主動處理。(戎華儀報導)

中選會主委鄧天祐表示,選前十天候選人自行估算票數,不在選前十天不得公布民調的限制之內,但如果有講到民調,會涉及違反選罷法。

鄧天祐:『如果是民調,我們就處理,不是民調,就不是我們來處理。』

鄧天祐進一步表示,如果有明確談到民調,中選會將主動處理,若個案情況模糊,民眾向政府檢舉,只要案件送到中選會,則依法認定。



賄選----------------

(一)查獲總統、副總統候選人賄選者,每一檢舉案件給與獎金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

(二)查獲立法院立法委員、正、副院長、直轄市市長或直轄市議會正、副議長候選人賄選者,每一檢舉案件給與新臺幣一千萬元。

(三)查獲直轄市議員、縣(市)長或縣(市)議會正、副議長候選人賄選者,每一檢舉案件給與獎金新臺幣五百萬元。

(四)查獲縣(市)議員候選人賄選者,每一檢舉案件給與獎金新臺幣二百萬元。

(五)查獲農會或漁會理事、監事、理事長候選人賄選或總幹事候聘人行賄者,每一檢舉案件給與獎金新臺幣二百萬元。

(六)查獲前五款候選人或候聘人之配偶、直系血親、五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三親等內之姻親或依公職人員選舉候選人競選辦事處及助選員設置辦法所設置之負責人賄選者,每一檢舉案件給與獎金新臺幣一百萬元。

(七)查獲前六款以外之人賄選者,每一檢舉案件給與獎金新臺幣五十萬元。

四、數人共同檢舉他人賄選之犯罪而應給與獎金者,其獎金平均分配。數人先後檢舉同一賄選之犯罪者,獎金給與最先提供具體事證之檢舉人。但其餘檢舉人提供之事證,對於破案有重要幫助者,得酌情給獎。

※五、受理檢舉機關對於檢舉人之姓名、年齡、住居所等足資辨別其特徵及檢舉內容等資料,應予保密。對於檢舉人之檢舉書、筆錄或其他有關資料,除有作為犯罪證據之必要者外,應另行保存,不附於偵查案卷內。

六、檢舉之賄選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後,給與檢舉人獎金四分之一,經第一審或第二審法院判決有罪後,給與檢舉人獎金四分之一,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後,再給與其餘獎金。檢舉之賄選案件,經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或依職權不起訴處分確定後,給與檢舉人半數獎金。

七、應給與檢舉人之獎金,受理機關應不待請求,依職權審核後,檢具檢察官起訴書、處分書、法院判決書及有關檢舉之資料,報請法務部撥付。檢舉人亦得於第一審或第二審法院為有罪判決,或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後,向受理檢舉機關請求給與。

八、受理檢舉機關於法務部撥付檢舉獎金後,應即通知檢舉人具領。檢舉人死亡者,由其繼承人依民法相關規定具領。

九、於第二點各項選舉法定任期屆滿後,始檢舉賄選者,不給與獎金。

十、檢舉人為檢察官、調查人員或其他司法警察人員者,不給與獎金。

十一、檢舉人誣告他人賄選,經判決有罪確定者,受理檢舉機關應追回已給與之獎金。檢舉人死亡且經繼承人繼承其遺產者,應向該繼承人追回。

十二、檢舉獎金由法務部編列年度預算支應。

十三、鼓勵檢舉賄選有關之事項,本要點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規定。

十四、受理機關於本要點修正前受理檢舉者,依本要點依修正前之規定核給獎金;於本要點修正後受理檢舉者,適用修正後之規定核給獎金。





針 對此次總統大選,法務部今天強調,依目前選情已形成兩組候選人對決態勢,選況激烈,各種賄選傳聞甚囂塵上,為防止金錢介入選舉,法務部已訂定「總統、副總 統選舉反賄選宣導計畫」,只要有賄選證據,絕對嚴辦到底,對於查獲案件,不問對象、黨派、身分、地位,一律嚴偵速辦。



法務部表示,今年三月二十日第十一任總統、副總統選舉是全國性的最重要選舉,絕不容許有任何賄選或暴力的事情發生。



法務部指出,法務部為防止金錢介入選舉,已訂定「總統、副總統選舉反賄選宣導計畫」,公布「○八○○︱○二四︱○九九」檢舉賄選專線,並分別在最高法院檢察署及各地方法院檢察署成立查察賄選暴力督導及執行小組,結合檢警調等機關,深入蒐集賄選情資,強化查緝賄選犯罪。



法 務部說,為宣告全民反賄年正式啟動,迄今也展開一系列全民參與宣導計畫,包括今天將舉行「全民反賄年」誓師暨首映反賄選宣導影片「招待旅遊篇」,宣示查緝 賄選的行動計畫。法務部強調,檢警調會攜手合作,同心協力打擊賄選,另也提醒選民不要隨便接受招待,以免自己犯法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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