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宅開放空間設阻礙 7月起開罰

TVBS – 2012年3月18日 下午12:54

很多豪宅建商為了取得容積獎勵,設計公益性質的開放空間,提供一般民眾通行休息,但偏偏不少建商大搞違規,利用柵欄圍籬阻擋開放空間,應該是大眾開放空間,卻變成豪宅私有庭院,甚至豪宅警衛不時上前盤問,一般民眾快速通過,也不敢越雷池一步,7月1日起,內政部營建署新規定,大樓豪宅的開放空間必須全都露,不得設圍籬,否則開罰。

前總統陳水扁住過、加持過的指標性豪宅,寶徠花園廣場,當時建設公司以建置公益性質的開放空間,換取樓高27層樓的容積獎勵。

瞧瞧主體建物左邊,宮廷圓柱形造景,草木扶疏,和大樓建材顏色一體成形,還有價值不斐的雕塑品,告示牌都有標示,這些通通屬於大眾使用的公共空間,但老百姓哪敢越雷池一步,因為等一下就遇到這種狀況。

警衛:「可不可以在大馬路上,人行道的外面拍。」記者:「可是這邊不是開放空間嗎?」警衛:「可是裡面住戶會講話。」

豪宅警衛緊盯,上前盤問,公共空間怎麼會變豪宅私有庭院,陳前總統的老鄰居恐怕還要再教育,被市府點名違規的還有不少傳產名人住的冠德遠見,走進柵欄大門內,不細究沒人知道,這水池也是公共空間。

警衛:「包括我們的花園,還有前面噴水池,都是可以走(開放空間),照法規我們是不會阻擋。」

恐怕大多數民眾看到這豪宅排場,都是快速通過,其實台北市也有規定開放空間細項,圍牆必須在60公分以下,柵欄式圍籬要在2公尺以下,看來這顧及隱私的豪宅樹叢也是遊走法律邊緣。

但現在內政部營建署修訂新規則,開放空間要大解放,7月1日起,開放空間不得設置圍籬妨礙民眾通行,要不然開放空間不開放,何必給獎勵容積,全都露,否則就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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