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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女大學生從事色情業為何不覺丟人


日前看一個電視節目,有朋友力陳應該認真調查在日本有沒有華裔女子參加色情錄影AV的拍攝,認為如果有的話,這是一件“嚴重損害國家尊嚴”的事情。
這話如果換到日本人來說就會非常古怪。因為,在日本盛行的色情錄影行業,絕大多數從業女優都是日本人,顯然日本國的尊嚴已經被她們非常非常嚴重地損害了。

這 就是中日兩國文化不同而形成的看法差異。如果和日本人談論類似觀點,他們恐怕要感覺不可思議。飯島愛早年就是極紅的色情影星,其色情錄影帶至今在商店裏銷 售,但並不妨礙她後來成為著名的電視節目主持人;而在日本被稱作“男人性幻想第一名”的艷星還被請去給首相選舉開票!在日本人眼裏,與色情業沾邊雖然不是 很光彩的事情,但也絕對算不上丟人。

日本傳統上在性理念方面很是開放。在其傳統理念中並沒有中國傳統的貞操觀,而江戶時代女性也常常當街 洗澡(在日本很多地方還有混浴的習慣)。至今日本家庭主婦對於丈夫到色情場所多半持無可無不可的態度,認為“男人工作辛苦,需要進行必要的放鬆”,或者 “因為公事需要進行交際,可以理解”,換到其他國家,這顯然會讓人感到不可思議。

在大阪有三家進行脫衣舞表演的劇場,每年日本政府會隨機 選擇一家關閉審查,但第二年又准許其開放、另外關一家。實際上,根據知情人的描述,在這種劇場的前廳,就有大量的只圍一件浴袍的年輕女子提供各種服務,買 票進來看表演的顧客如果選中某一個,只需增加1000日元即可隨意撫摸,出到3000日元就可以到附近用簾子遮擋的地方,在規定時間內享受進一步服務了, 這些服務包括什麼呢?看看免費提供的眼罩、手銬、手電、放大鏡、振蕩器……就可見一斑。(便宜嗎?一點兒也不便宜,因為看表演的門票就4000日元呢,就 跟到故宮看珍寶館一樣,光買通票,是進不去的)。

令人不可思議的是,這些坦然自如的女性色情服務人員,很多是課餘打工的在校日本女大學生,第二天會照樣到課堂苦讀或寫論文的!由此可見其社會風氣對此的滿不在意。

在 世界的許多國家,色情業都給社會帶來巨大的問題,其中對於婚姻、家庭的衝擊最為嚴重。在日本,這種衝擊也是存在的,但其危害最嚴重的,並不在婚姻家庭方 面,而是對青少年道德的破壞。因為拍攝色情小電影這類事情可以在短時間獲得相當不錯的收益(鼎盛時期女優拍攝一部AV可以收入80萬日元,相當於5萬元人 民幣),日本很多女性並不排斥以此獲得收入,有些人因此不願意從事艱苦而需要投入很多精力的正當職業。

在日本經濟不景氣的情況下,由於競 爭加劇,銷售減少,日本色情電影業近年不得不大量推出極端暴力、變態的作品,對社會道德的破壞可想而知。讓人意想不到的是,這種競爭也導致了色情女星的抗 議,因為她們為了維持生計,不得不拍攝一些原來拒絕拍攝的變態作品,甚至在拍攝中服用致幻類藥物,導致有人在工作中精神崩潰,收入卻大不如前。近年來日本 色情女星發動的抗議活動,已經成為日本電影界一個不斷的花邊新聞。同時,因為色情服務普及,根據日本有關學術機構統計,日本青少年性行為明顯早于鄰國,但 是卻有很多人對婚姻沒有興趣,已經被稱作日本人口危機的一大公害了。

因為日本人寬鬆的性觀念,當他們到國外的時候,經常會在這方面遵循自己的習慣而引來麻煩。東南亞國家普遍稱日本遊客為“色情動物”,原因不言自明。而日本遊客常常感到莫名其妙,因為他們認為自己的一些行為並沒有不正常的地方。

與此相對應的是,日本又有嚴格的法律約束,禁止進行有償性服務,也禁止放映和出售、出租暴露性器官的色情影片和照片,其法律規定,成人電影當中腰部以下的性器官必須用馬賽克遮擋住。日本國家設立的專門機構,規定對出版的錄影、電子製品進行嚴格的審查。

這 種讓人感到矛盾的做法,不免讓人困惑。但是和日本人交流一下,就會發現他們認為這並沒有矛盾的地方。之所以有這樣嚴格的法律制度,源於明治維新以後日本對 於西方的全面學習,並且全盤接受西方的道德理念,當時的日本政府認為過於寬鬆的性理念、賣淫等,在文明國家屬於一種野蠻落後的現象。因此以明治維新為背景 的日本現代法律,對於以上行為制定了嚴格的條款,以期達到移風易俗的作用。更主要的目的是期望歐美國家能夠更加接受日本作為一個“文明國家”。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日本在性觀念上一度出現危機,甚至出現國家組織對佔領軍的賣淫活動。但是這一活動受到羅斯福夫人等美國女權運動主義者的堅決抵制。日本法律因此迅速重回保守軌道,在性服務方面依然以嚴格的條款保障日本作為文明國家的形象。

然 而,這種人為的法律限制,並不能改變日本社會長期的性觀念,因此,這樣的法律也就成為日本少見的被陽奉陰違的法律。在日本街頭,並不難找到公開出售沒有馬 賽克遮擋錄影的店舖,走在大阪梅田東町或者東京池袋這樣的“準紅燈區”,隨時會被拉客的女郎或皮條客拉住,而賣淫的價格都是可以公開討論的。

更 多的時候,日本人還是選擇“給法律面子”的辦法。日本的色情服務五花八門,例如著名的“水販賣”,是一種公開的色情服務——名義上顧客交款購買的並非妓女 的服務,而是貴達一萬一杯的礦泉水;禁止賣淫行為的結果是很多妓院提供變態的服務,因為現有法律針對的只是人類正常的性行為,一些變態的性行為法律沒有規 定,也就不能禁止;公開的色情表演也是允許的,理由十分古怪,因為表演的只能是女星,男人不能參與——按照日本人的解釋,法律規定不允許暴露性器官,但女 性性器官在身體內部,所以女性進行色情表演並不違反法律,如果是男人表演則屬於違法。

日本的法律執行機構對此居然真的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這種日本式的思維方式有時不免令人抓狂。

日本人在社會上一向以循規蹈矩著稱,這種做法,或許就叫“循規蹈矩的瘋狂”吧。

2003年,在日華人李小牧寫出《歌舞伎町的皮條客》一書,真實地展現了日本色情業在法律之外我行我素的現狀。

說起來,日本的色情業,每年純收入將近1000億美元,佔日本國民生產總值的1%以上,如果加上相關服務行業的收入,是日本經濟舉足輕重的支柱。就因為這個原因,日本政府也無法嚴格執法,殺掉能夠下金蛋的老母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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