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想找女生,也不可以寫出來。
企業可以內部自行選擇,
但不可以寫出限何種性別,體重,性向,種族。
這就是偽善的人權政策~

 

只想徵「女」工讀生 公司被重罰30萬

2017年08月25日18:28

高市勞工局今公布四家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公司名單,其中大裕機電股份有限公司及李杰公司,因在網路刊登徵女工讀生或助理,被依徵才「不得有性別差別待遇」,兩間公司各被重罰30萬元。高市勞工局表示,《性別工作平等法》禁止性別歧視,更明文規定雇主招募、甄試、進用、分發勞工,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否則可罰30萬至150萬元,對上述這兩間違法限徵「女性」工讀生女助理公司,已是最輕裁罰。高雄市勞工局並裁處明安國際企業二萬元,因公司在女性勞工請育嬰留職停薪期滿後,未回復原工作。而峻拓股份有限公司則是因未依法給足勞工陪產假,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1條規定,也被開罰2萬元。(吳慧芬/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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