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丁威中律師

妨害名譽罪(毀謗罪、公然侮辱罪) 跟你想像的不一樣

這幾年開庭下來發現被告毀謗罪的人提出的答辯理由大多大同小異,大概不外乎以下幾種:

1. 我又沒有指名道姓:

要我選的話,這個真的是最常聽到的答辯第一名!哈囉!拜託一下好嗎?又不是小學生在鬥嘴!不要你小學的時候拿這種當罵人不負責任還洋洋得意的答辯方式,現在都幾十歲人了還這樣說,該有點長進了吧?

這種事情從來都不是在於罵人的時候有沒有指名道姓,而是在於其他人看到或是聽到你的言論就知道你在說誰。通常檢察官都是看前後文或是當場的情境來判斷你到底在講誰,而且這種答辯法很容易讓檢察官認為你就是在講告訴人,只是你嘴硬不承認而已。

結論:這種答辯法相當母湯。

2. 我說的都是事實:

就算是事實,不管對方是否真的有做你說的那些事情,只要這些事情跟公眾利益無關,只是私德方面的問題,那麼就不應該被任何人拿出來公開評論。舉例來說,到底某A帥哥有沒有很花心,常換女朋友,又或者是常射後不理,這些都不應該在公開場合提出來討論。因為這些事情很有可能對促進公眾利益無關,而只有傷害到某A帥哥的形象的效果。

當然,你討論的事情是否是私德,都是由檢察官跟法官來認定,不是你自己說了算。

3. 是他先罵我的:

非常好,小學生答辯法第二名出現了!嘿!各位成年人,對方如果罵你,他會成立妨害名譽罪,但是不代表你就獲得罵人的免死金牌好嗎?兩個人互告都成立犯罪,也只是會被檢察官勸退雙方和解,然後你們浪費人生跑法院,社會浪費司法資源,結果什麼都沒有解決。

4. 我是用疑問句:

我相信你本來一定很乖,都是被新聞媒體帶壞了。這一招其實沒有用,只要檢察官認為你就是想要貶損對方的社會地位,不管你是用問號、驚嘆號還是引號都還是會被起訴的啦!

另外再來講些這種妨害名譽案件相關的常見問題:

1. 私訊罵人會有罪嗎?

無罪!無罪!無罪!
可以理解任何人看到私訊被罵一定超不爽,但是法律只罰對方公開罵,不罰私下罵,所以只能說遺憾了。你能做的就是罵回去、或是封鎖對方,我是建議封鎖對方就好,生命不該浪費在生氣跟吵架上,你又不是像我是收了錢來跟人吵架的。

2. 這種犯罪如果成立會被關嗎?

不會!不會!不會!
這種案件通常不是被告賠錢和解收場,不然被判有罪的話大多不會太嚴重,幾乎都能夠易科罰金就不用坐牢(通常你看到為這種事情坐牢的幾乎都是政治人物為了表示堅定的立場才進去)。

3. 這種的賠償金額高嗎?

其實沒有幾萬,網路上有流傳價目表,大家可以參考看看。不過通常像我們這種不算咖的人當被害人,法官在判賠都沒多少,畢竟我們也沒有什麼社會地位可以讓人貶損就是了………

 

附註:

 一個一個分開講的話也算是散播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應力派保健推廣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