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員工被爆超時工作 員工卻嫌工時不夠
鉅亨網編譯郭照青 2012-03-31 03:18公平勞動協會(FLA)甫完成了對富士康製造過程的大規模調查。富士康係一大型產品組裝廠,製造大部份的蘋果產品,以及其他電子製造商的產品。
FLA研究發現了許多違反中國勞動法的地方。基於職責,蘋果立即有所回應,並誓言將進行改善。
FLA發現的最重大缺點之一,便是「工作超時」。在製造尖峰期,富士康員工需長時間工作,少有休息時間。因而,FLA要求富士康增加雇用員工,建造更多宿舍,以改善這種情況。
但是,這卻似乎顯得荒謬。
其實,富士康員工工作時間並非太長,尤其若以最成功且最具意志力者的標準而言,更是如此。奇怪的是,富士康員工大多希望工作再多一些,而非少一些。他們就是如此告訴調查人員的。
富士康員工為何希望工作再多一些?
因為他們希望多賺一點錢。
多作一些,非少作一些,是全球許多員工自願的選擇,理由幾乎一致:他們希望多賺點錢。
在大多地方,這種積極苦幹的精神,是被讚揚的,而非被批評的。
如果在員工不希望工作時,富士康卻強迫他們工作,那麼這問題的確需要解決。但是至少根據FLA自己的報告,顯示情況並非如此。
在FLA調查了數百名富士康員工後,他們發現:
1. 48%的員工認為他們的工時合理。
2. 34%說他們希望再增加工時。
3. 僅18%感覺他們工作太多。
看到了嗎?
82%的富士康員工,或認為工時合理,或希望增加工時。
但FLA卻說,富士康的「超時工作」是一項缺點。
還有更重要的一點:富士康員工並非連續幾個月都是每周工作100小時。FLA所指責的「超時工作」定義如下:
1. 過去一年間,在生產尖峰期,每間工廠每周工時逾60小時(包含加班)。
2.在幾個尖峰月份,約40%的員工每周工時達70小時,有時一周不曾有過連續24小時休息時間。
偶爾,員工一周七天都長時間工作。
全球任何地方,有那位成功的員工,不曾如此工作過?
最積極的人都了解,長時間要成功,就得努力工作,尤其在偶爾的尖峰期。而且努力工作,有時意味一周工作80至100小時,而非60至70小時。
在蘋果的供應鏈中,可能有許多違規及嚴重的勞工事件,但是「長工時」真的不應是主要缺點。
富士康大多員工,或則樂於目前的工作,或則希望再多做一些。而FLA對待富士康與蘋果,卻彷彿他們在對奴隸揮鞭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