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展有加入兩個新角色,6-8人為理想狀態~規則挺多的,頗麻煩

遊戲準備
將角色卡正面朝下洗勻,每位玩家分發1張,並將其正面朝上置於自家面前。將愛戀卡與憎恨卡正面朝下分別洗勻,每位玩家各分發1張,在玩家看過自家愛戀對象與憎恨對象後,正面朝下置於自家面前,不能讓其他玩家知道。
將所有標記置於桌面中央備用,將位置卡依勞倫夫人、史蒂芬先生、船長、大副、黃夫人、水手、哈特醫生、小孩順序由左至右排列在桌面中央。將補給卡正面朝下洗勻,每位玩家分發1張,剩下的補給卡則正面朝下形成牌堆,置於桌上船頭(勞倫夫人的左方)處。
若玩家少於8人進行時,在每位玩家分發1張角色卡後,將多出的角色卡移除。並根據所移除的角色,將位置卡、愛戀卡、憎恨卡中的對應角色一併移除後,再將位置卡排列於桌面中央,愛戀卡及憎恨卡分發給每位玩家。另外,並隨機移除10張補給卡。
補給階段
遊戲將進行若干回合,各回合包括下列三個階段:
由最靠近船頭的清醒玩家從補給卡牌堆上方抽取等同清醒玩家人數的卡牌,秘密觀看後,挑選其中一張補給卡加入自家手牌,並將剩下的卡牌傳遞給離船頭次近的清醒玩家(昏迷及死亡玩家自動跳過),依此類推,直到每位清醒玩家皆挑選一張補給卡為止。
補給階段時,玩家間不允許交換手牌。使用過的補給卡不允許放回至補給卡牌堆最下方,亦不可重新洗勻,成為新的牌堆。若補給卡牌堆已耗盡,將不再進行抽牌動作。
行動階段
玩家們根據其位置卡從船頭至船尾的順序依次進行,並允許玩家間交換手牌。行動玩家從下列行動中,選擇其中一項行動進行:
A.什麼都不做
B.划船
行動玩家從航行卡牌堆上方抽取2張航行卡,玩家在察看後,對於每張航行卡皆可執行下列行動二選一:將航行卡置於航行卡牌堆下方,或是將航行卡正面朝下置於航行卡牌堆後方,形成一划船卡牌堆,當玩家執行划船行動後,須從桌面中央拿取1個划船標記置於自家位置卡上方
C.換位
行動玩家可與其他任一玩家交換位置,昏迷及死亡玩家不能拒絕,玩家行動的先後順序不因換位後而有所改變。若換位對象(非處昏迷或死亡狀態)拒絕,則將發生爭鬥。爭鬥結果若攻擊方獲勝,便可執行換位行動,否則無事發生,有關爭鬥規定見後述說明
D.搶奪
行動玩家可從任一玩家面前或手上搶奪1張補給卡,昏迷及死亡玩家不能拒絕,持有小孩角色卡的玩家在執行搶奪技能時,其他任一玩家皆不能拒絕。若搶奪對象(非處昏迷或死亡狀態)拒絕,則將發生爭鬥。爭鬥結果若攻擊方獲勝,便可執行搶奪行動,否則無事發生,有關爭鬥規定見後述說明
E.特殊行動
行動玩家可使用補給卡中的遮陽傘、信號槍、醫療包等卡執行特殊行動,遮陽傘卡打出後置於該玩家自家面前一直有效,信號槍卡及醫療包卡使用一次後須丟置棄牌區
航行階段
由最靠近船尾的清醒玩家從划船卡牌堆中,挑選其中一張航行卡,成為本回合所使用的航行卡,並將其餘的划船卡牌堆正面朝下放回至航行卡牌堆下方。若本回合無划船卡牌堆,則從航行卡牌堆上方抽取一張航行卡,作為本回合所使用的航行卡,在確定本回合的航行卡後,根據航行卡上的指示內容,執行對應行動:
A.飛鳥
若航行卡上出現飛鳥標誌,則在靠近航行卡牌堆處放置一個飛鳥標記。若航行卡上出現飛鳥打叉標誌,則從靠近航行卡牌堆處移除一個飛鳥標記。若靠近航行卡牌堆處已有三個飛鳥標記,目前使用的航行卡上又出現飛鳥標誌,表示救生艇已經靠岸,遊戲將立即結束
B.落海
航行卡上所註明的落海對象,除了水手或已打出救生圈的玩家外,皆須受到1點傷害(即從桌面中央拿取1個傷害標記置於自家角色卡的左方)。若有玩家打出死魚卡,或是死魚卡已置於落海玩家的面前桌上,則所有落海玩家(包括水手)皆額外再受到1點傷害
若玩家落海,須將其面前桌上除救生圈的所有卡牌丟置棄牌區。落海玩家仍可返回到船上,但處於死亡狀態的玩家落海,以及處於昏迷狀態無救生圈的玩家落海,則將消失於大海中,該玩家角色卡、位置卡、置於自家桌上的卡牌及手牌皆須全部移除遊戲
C.口渴
口渴對象包括:航行卡上出現船槳標誌,位置卡上有划船標記的玩家;航行卡上出現爭鬥標誌,位置卡上有爭鬥標記的玩家;以及航行卡上所註明的對應口渴玩家。一張航行卡中,同一位玩家最多可能面臨三次口渴困境
玩家在每次面臨口渴困境時,須使用一張水壺卡(自家或他家)解救,否則須受到1點傷害(即從桌面中央拿取1個傷害標記置於自家角色卡的左方)
回合結束
將使用過的航行卡放回至航行卡牌堆最下方,划船標記及爭鬥標記放回至桌面中央,進入次一回合
遊戲相關規定
爭鬥
爭鬥開始時,將攻擊方的位置卡略為推高,防守方的略為推低。其他想加入爭鬥的玩家可將其位置卡推向與其支持方的同一側。參與爭鬥的玩家可打出一張武器卡(包括船槳、短棍、小刀、鐵鉤、信號槍等),在爭鬥中增加自家的體型分數。玩家將打出的武器卡置於自家面前桌上角色卡下方,此張武器卡將持續有效。若玩家落海,武器卡須丟置棄牌區
爭鬥過程中,雙方玩家皆可透過與其他玩家談判以尋求協助,但不允許玩家間進行手牌交換。玩家間的談判協議不一定要遵守,一旦玩家加入爭鬥後,便不能退出
當雙方已無玩家加入爭鬥或打出手牌時,則將進行爭鬥結果判定。玩家們將雙方的體型分數總和(加入武器卡的效能後)進行比較,由體型分數高的一方獲勝。若雙方體型分數總和相同,則由防守方獲勝
若攻擊方獲勝,防守方的每位玩家須從桌面中央拿取1個傷害標記置於自家角色卡的左方,且攻擊玩家可完成其原先進行的行動。若防守方獲勝,攻擊方的每位玩家須從桌面中央拿取1個傷害標記置於自家角色卡的左方,且其原先進行的行動將不會發生
爭鬥結束後,所有位置卡恢復原先的中間位置。所有參與爭鬥的玩家從桌面中央拿取1個爭鬥標記置於自家位置卡上方。不論同回合玩家參與了幾次爭鬥,每個玩家最多只拿取1個爭鬥標記
清醒、昏迷、死亡
A.清醒
若玩家的傷害標記數量<角色卡的體型分數,表示該玩家處於清醒狀態,清醒玩家可進行任何行動
B.昏迷
若玩家的傷害標記數量=角色卡的體型分數,表示該玩家處於昏迷狀態,昏迷玩家不可進行任何行動,亦不可抽取卡牌及使用手牌。其他玩家對昏迷玩家進行換位及搶奪行動時,昏迷玩家不能拒絕。其他玩家可透過使用醫療包卡讓昏迷玩家清醒,但不能對昏迷玩家使用救生圈卡。一旦昏迷玩家落海,除非昏迷玩家面前已有救生圈卡,否則該玩家即遭淘汰,須將其角色卡、位置卡、置於自家桌上的卡牌及手牌全部移除遊戲
C.死亡
若玩家的傷害標記數量>角色卡的體型分數,表示該玩家處於死亡狀態,死亡玩家不可進行任何行動,亦不可抽取卡牌及使用手牌。其他玩家對死亡玩家進行換位及搶奪行動時,死亡玩家不能拒絕。其他玩家不能對死亡玩家使用水壺、醫療包、救生圈等卡,一旦死亡玩家落海,該玩家即遭淘汰,須將其角色卡、位置卡、置於自家桌上的卡牌及手牌全部移除遊戲
打出補給卡
遊戲過程中,任一清醒玩家可隨時(即使非自家行動)將任何補給卡打出(非使用),置於自家面前桌上,以避免置於手牌中遭到搶奪。玩家打出的大部分補給卡可一直有效,直到該玩家落海或將此張補給卡丟棄為止(水壺、醫療包、信號槍、死魚等卡使用後須立即丟棄)。玩家一旦落海,除救生圈卡外的玩家面前桌上補給卡皆須丟置棄牌區
遊戲結束
遊戲持續進行至在第四隻飛鳥出現時即告結束,玩家們分別加總最後所獲得的分數,分數最高者即為遊戲贏家。無救生圈的昏迷玩家落海及死亡玩家落海將遭致淘汰移除遊戲,無法進行計分動作。有關計分方式規定如下所示:
(1)玩家所代表的角色生還(包括清醒或昏迷):可獲得生存分數
(2)玩家所代表的角色未被移除(包括生還或死亡):根據其手牌及面前桌上補給卡中的價值卡(包括現金、珠寶、美術品)計算分數
(3)玩家的愛戀對象生還:可獲得愛戀對象的生存分數
(4)玩家的憎恨對象死亡:可獲得憎恨對象的體型分數
(5)玩家為自戀狂(即愛戀對象為自己)
若該玩家生還可獲得2倍的生存分數
(6)玩家為厭世者(即憎恨對象為自己)
無論該玩家生還或死亡,皆無法獲得分數。其他任何一位玩家死亡,皆可獲得其體型分數
(7)玩家為自戀厭世者(即愛戀對象與憎恨對象皆為自己)
若該玩家生還可獲得其生存分數,死亡時無法獲得分數。其他任何一位玩家死亡,皆可獲得其體型分數
(8)玩家為愛恨交織者(即愛戀對象與憎恨對象為同一其他人)
若此對象生還,可獲得此對象的生存分數。若此對象死亡,可獲得此對象的體型分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