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救傷野生動物祝福 佛教團體豎立護生典範
佛教徒為了護生,而有解救遭難的動物隨後放生之德,曾幾何時,放生規模不斷增加,大量集體的放生,難免引 發社會大眾的疑慮,擔心諸如外來物種入侵對生態造成的影響。對此,宗教團體內部也有不少反省與行為修正,這兩年來,幾個佛教團體就與野動急救站合作,豎立 放生護生的典範。
以支持野生動物救傷實踐護生
從保育野生動物啟發慈悲心
最佳護生方案促進多贏局面
守護食蛇龜
回應
有關放生問題
法鼓山創辦人聖嚴法師:曾經開示--盲目放生,罪過!
放生的淵源來自慈悲,放生本身是正確的。釋迦牟尼佛講過好多在動物被虐待、被宰殺前救起來放生的故事。比如,鴿子被鷹追,要拿鴿子當食物。鴿子逃到佛陀身旁,佛陀代鴿子求情。可是鷹說,它也需要食物才能活命。
鴿子和鷹都是生命,怎麼辦呢?釋迦牟尼就割肉喂鷹,割下和鴿子相同重量的肉,喂給鷹換回鴿子的命。這樣捨身放生,是很感人的。
曆代高僧建了許多放生池、放生園,有人捕了魚要去市場賣,被出家人見到了,不忍心魚被吃了,買回來在池里放生,不會再被人釣走。
放生園里的牛、羊、雞、豬等等,都是這些動物要送到屠宰場途中,被出家人遇上了,當下動了慈悲心,買下這些牲口送到園里放生。出家人的放生行為,並不是為了放生,而到牧場買動物,或叫人捕了再買來放生,他們是面對屠殺的當下引發了慈悲心。
孟子說:“見其生,則不忍見其死,聞其聲,則不忍食其肉,是故君子遠庖廚。”天主教、基督教提倡愛萬物,佛教講眾生平等,是說動物未來也有機會成佛,對動物要慈悲;並不是說,目前的一切動物和人類是相同的。
以前交通不便利,放生的鳥、魚等,都產自本地或附近,放生並沒有水土不服或物種差異的問題。但現在很多放生有問題,常在佛誕日或定期舉辦的放生會, 集合很多人、籌募很多錢、買整批魚、鳥、龜來放;有些動物是人工飼養的,已經失去野外求生的能力,根本不適合野放,放生反成放死。
盲目放生沒有功德
例如魚塘養大的魚不能放在河里、海里,它們可能已經不會自行覓食了;或者把海魚放回河里,沒有考慮到魚類與水質、水深、水溫的習性,盲目放生,沒有功德,反倒有罪過。
我們的農禪寺早年也放生,但是少量的做,派專人去找原本要宰了吃的生物,才會買來放生。有時候放了魚,還要和漁人說,這些魚不要再打了。如果為了大量放生而捕捉動物,這等於虐殺動物。
現在我們主張保護野生動物,不只珍惜動物。我們在台北市立動物園捐了幾個鳥籠,收留各地撿到的傷鳥,送到動物園醫好了,再送到原生地放生。這才是放生的現代性實踐。
(節錄自台灣《聯合報》)
『放生方法上出了問題』放生應該著重慈悲內涵而非形式 聖嚴法師 專訪
前言
當放生活動和商業行為挂钩,經媒體披露之後,社會各界包括佛教界,引起一陣軒然大波。各方人士議論不斷。有人矛头指向商人,有人卻將責任歸於佛教徒貪生求 壽的動機上,有人甚至主張佛教徒不應再有放生活動,因為現代野生環境不比从前。到底佛教徒該不該放生呢?不放生又如何?如果要放生,將如何杜絕商業行為介 入放生活動呢?
商業化放生活動應該停止
對於這個問題,中華佛學研究所所長聖嚴法師表示,佛教徒當然可以放生。今天放生活動弊端叢生,令人詬病,不是放生本身的問題,而是方法上的問題。放生在佛 教觀念上來講,本來就是一種值得鼓勵的事,但是一切講求隨緣,無須強求-今天如果有人遇到了野生動物本來就在野地生活得很好,不小心被捉到了,你買下來放 牠回去,這是一種功德。如果是為了放生而捕生放生,那這是殺生而不是放生。
放生活動有一定存在意義
放生真的不適合現代佛教徒了嗎?聖嚴法師表示,放生的本意是好的,目的也是要啟發增長放生者的慈悲心和對眾生的救濟心。由此看來,不論什麼時代、環 境,放生活動有其一定的意義存在。而且對於佛教來講,也有相當深遠的緣起。聖嚴法師所著《學佛群疑》中有提到,所謂放生是基於眾生乎等的慈悲精神,以及輪 迴生死的因果觀念。古人云:「吃牠半斤,還牠八兩。」如果能夠既戒殺又放生,當然功德倍增,此等感應靈驗的事例,史不絕書。聖嚴法師在《學佛群疑》中舉了 兩個例子:一九七四年,越南淪陷於共產政權之後,向外流亡的難民一波按著一波,其遭遇有幸與不幸。有的未及逃出越南境內:又被抓了回去:有的在海上漂流, 葬身魚腹:有的雖然逃出越南,但無收容之所,甚至被遣送回去。
救濟溺蟻轉夭為壽
不過,根據逃亡成功的難民所述的經驗,如果達不成逃出越南的目的,可以請國外親戚或難民自己買馬或魚類放生,只要一次或兩次就會見效,順利成行。另 外,在《雜寶藏經》卷四記載:有一沙彌的師父見他七日之內壽命將盡,要沙彌返回俗家,七天之後再來,但沒有說明原因。沙彌在返家的路上,看到一處池塘缺 口,池水灌入池邊的蟻巢,眾蟻慌張奪路逃生。但是螞蟻逃生的速度那有池塘缺堤那麼快速。眼看無數螞蟻即將淹死,沙彌就用自己的裝裟包上土,把池塘缺口堵 住,救活了所有的螞蟻。過了七天,沙彌在俗家玩得無聊,又回到他師父跟前。師父一見,覺得驚奇,問他這幾天之中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沙彌以為師父說他犯了戒 做了壞事,非常恐懼,答說什麼也沒做。師父是羅漢,即用天眼觀察,得知地做了一件小小的好事,那就是救起被淹的螞蟻。後來這位沙彌轉夭為壽,得以長命終 老。
上面二則故事,雖然說明了放生在佛教觀中有著相當價值的意義和功德,但是放生最怕的還是強求形式、效法古人。聖嚴法師強調,放生本質沒有錯,如何放生才是重點!
考察生態保障生命
既然,放生本沒有問題,那麼要如何放生才能達到慈悲護生和脫離商業干預的目的呢?聖嚴法師以農禪寺目前和木柵動物園合作的情況作一個例子來說明。法師說, 對於一些無處可歸或不適應當前環境的鳥類,農禪寺提供一筆經費,請動物專家在木柵動物園設立一個鳥園來照顧這些鳥類,因為有專家專業的照料保護,真正對這 些生命有相當的幫助,不需要去買鳥類再放至野外,如果鳥類不適應野地生活,反而傷害了鳥。所以,聖嚴法師表示,放生,需要知道生物的來源,這是很重要的。 類似農禪寺與木柵動物園合作的方式,關心放生及生物的人土可參考研究。除了動物園外,國家公園也可以做類似野生動物保護區這樣的設施,來提供野生動物有真 正的棲身之所。
聖嚴法師表示,自然環境的限制使得放生運動越來越困難,這是事實。不過,放生的精義在於當下放生的念頭。如果希望被放生的生物能夠延長壽命的話,我們必須 盡到研究、考慮和照顧的責任。比如說,要放鳥類,就先得考慮放什麼鳥?在哪兒放?什麼時候放?才比較安全有效。放生魚虌水族,也當首先研究考察牠們的生 態、習性和來源,然後選擇適當的時機,放到我們覺得最安全適合的地方。
聖嚴法師接著表示,如果為了佛祖誕辰或各種祭典而購買生物來放生,不但不是一種功德,反而是一種罪業。身為正信的佛教徒,應該注重放生本質所呈現的慈悲增長內涵才對,千萬不要只是刻意維護形式上的活動,而落人商人的圈套,惹來罪業。
民國80/1/28--2/3佛教新聞周刊吳森明專訪
為何放生?如何放生?—-文/ by 聖嚴法師
「放生」典出於大乘佛經,盛行於中國內地,西藏亦然,也流傳於日本和鄰近的韓國與越南等地。放生的活動是基於眾生平等的慈悲精神以及輪迴生死的因果觀念。所謂「吃它半斤,還它八兩」;如果能夠既戒殺又放生,當然功德倍增,此等感應靈驗的事例。史不絕書。
如一九七四年 越南淪陷於共產政權之後,向外流亡的難民一波接著一波,其遭遇有幸與不幸。有的未及逃出越南境內,又被抓了回去;有的在海上漂流,葬身魚腹;有的雖然逃出 越南,但無收容之所,甚至被遣送回去。不過,根據逃亡成功的難民所述的經驗,如果達不成逃出越南的目的,可以請國外親戚或難民自己買鳥或魚類放生,只要一 次或兩次就會見效,順利成行。
在《雜寶藏 經》卷四記載:有一沙彌的師父見他七日之內壽命將終,要沙彌返回俗家,七天之後再來,但沒有說明原因。他在返家的路上,看到一處池塘缺口,池水灌入池邊的 蟻巢,眾蟻慌張奪路逃生。但是螞蟻逃生的速度那有池塘缺堤那麼快速?眼看無數螞蟻即將淹死,沙彌就用自己的袈裟包上土,把池塘缺口堵住,救活了所有的螞 蟻。過了七天,沙彌在俗家玩得無聊,又回到他師父跟前。師父一見,覺得驚奇,問他這幾天之中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沙彌以為師父說他犯了戒做了壞事,非常恐 懼,答說什麼也沒做。師父是羅漢,即用天眼觀察,知他是做了一件小小的好事,那就是救起被淹的螞蟻。後來這位沙彌轉夭為壽,得以長命終老。
放生的根據, 最為佛教徒所熟悉的,有兩部經。一是《梵網菩薩戒經》,其中提到:「若佛子以慈心故行放生業,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無不從之受生。是故 六道眾生皆我父母,而殺而食者即殺我父母亦殺我故身。一切地水,是我先身,一切火風,是我本體,故常行放生,生生受生。若世人見殺畜牲時,應方便救護解其 苦難,常教化講說菩薩戒,救度眾生。」
另一部《金光 明經》卷四〈流水長者子品〉,也提到有關釋迦世尊往昔行菩薩道的一段記載:當時世尊名叫流水長者子,有一天他經過一個很大的池沼,時逢天旱,而且有人為了 捕魚,把上游懸崖處的水源堵塞,使得池中水位急速下降。長者子眼見上萬大小魚類瀕臨死亡邊緣,又無法從其上游決堤引水,於是為了救活魚群,不得已向當時國 王請求派二十隻大象,用皮囊盛水運到池中,直到池水滿足,並且飼以食料,方才救活這些魚群。
《梵網戒經》 是放生的理論依據,《金光明經》則是開設放生池的依據,其他大乘經如《六度集經》卷三,有贖虌的放生記載,而另外玄奘三藏《大唐西域記》卷九,也講到雁塔 的故事。如傳說在中印度摩揭陀國有一個小乘的寺院,住著若干小乘比丘,他們本來不禁三種淨肉;所謂三種淨肉,是指不見為己殺、不聞為己殺、不疑為己殺的肉 類。有一天,一位比丘沒有得到肉,正好有一群雁從天空飛過,他就向雁群禱告說:「今日有僧缺供,大菩薩你應該知道時間了。」雁群應聲自動墜地而死。比丘本 來不信大乘,不相信雁是菩薩,所以用戲言來調侃大乘,想不到那一群雁就是菩薩顯現而來感化他們的。小乘比丘慚愧不已,互相傳告:「這是菩薩,何人敢吃?從 今以後,應依大乘,不再食三種淨肉。」並且建塔營葬雁體。
可見,放生是 從戒殺而衍生的,也可以說,戒殺的進一步必定是放生。戒殺僅是止惡,是消極的善行,放生救生才是積極的善行;如果僅僅止惡而不行善,不是大乘佛法的精神。 因此在中國,從北齊蕭梁以來,便提倡斷肉食、不殺生;且放生的風氣也從此漸漸展開,從朝廷以至民間,由僧眾而至俗人,都以素食為尚。而歷代政府為了表示推 行仁政,年有數日也定期禁屠;而從中央以至地方,或者為了祈雨禳災,也都有放生禁屠之舉。如梁武帝就曾下詔禁止屠殺生命以祭祀宗廟;梁代慧集比丘,自燃兩 臂遊歷諸州,以乞化所得贖生放生;隨天臺智顗大師發起開築放生池,為被放的魚類講《金光明經》和《法華經》,又購買各類糧食飼予魚牻;陳宣帝時,國子祭酒 徐孝克撰寫〈天臺山修禪寺智顗禪師放生碑文〉,這是中國有放生池及放生會記載的開始。此後由唐至宋及明,無不盛行放生。如唐肅宗時,刺史顏真卿撰有〈天下 放生池碑銘並序〉。宋朝的遵式及知禮兩位大師,也極力提倡放生。
明末蓮池大師 雲棲袾宏是歷代高僧之中提倡放生最積極的一位。他在《竹窗隨筆》中有〈如來不救殺業〉、〈食肉〉、〈齋素〉等文;又在《竹窗二筆》中,寫有〈衣帛食肉〉、 〈戒殺延壽〉、〈放生池〉、〈醫戒殺生〉、〈因病食肉〉等篇;在《竹窗三筆》中,也有〈殺生人世大惡〉、〈殺生非人所為〉、〈人不宜食眾生肉〉等文,鼓勵 戒殺放生。除了素食的文字之外,他也寫了〈放生儀〉及〈戒殺放生文〉,以備大眾於放生時,對所用儀式有所依準。在現代人中,有弘一大師書、豐子愷畫的《護 生畫集》計六冊;另有一位蔡念生運辰居士,一生提倡戒殺放生,他編集了歷代有關動物也有靈性和感應的故事,成為一書,名為《物猶如是》。
不過,現代社 會科技進步,人口密度膨脹,生活空間縮小,要想求得一個絕對安全可靠的放生池和放生區域,是相當困難的。其難處除了漁、獵的網捕射殺與打撈之外,也有自然 環境的限制。如今日的臺灣與美國,只有野生動物保護區。此外,有人基於愛心或保護自然環境的立場,勸導社會大眾不要亂捕濫殺,以免破壞生物互相生克的自然 協調,也是為了挽救稀珍動物瀕於滅種的危機,這些跟佛教放生的本意雖相應但不相同。如果我們僅把要放生的生物無限制地流放在自然景觀動物保護區,到了飽和 程度,也會有人以控制繁殖和適量的捕殺等方式來調節其生活空間的。
因此,我們到 那兒放生?如果是魚,有人用鉤釣、網撈;如果是鳥,有人用槍射、網捕。而且今日的魚市場和鳥店,所售的商品很少是野生的,多半是來自人工繁殖的魚池和鳥 園。那些動些,根本沒有適應自然環境而自求生存的能力,放生,也等於殺生。放小的,被大的吃掉;放大的,就進入餐館的廚灶。而且,鳥類,尤其是魚類,都有 它們生存的習性。一定的魚類必須生存於一定的水質、水深和水流的環境中;買淡水魚放於大海,買海魚放於淡水,都是大問題。如果是鳥園繁殖的鳥類,它們不曾 在自然界覓食,便可能甚至不知草叢樹林間的草種樹果等也可以作為食物;如果放之於原野,不是饑餓而死就是被其他動物或鳥類捕食而亡。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是 否還需要放生?是否還應該放生?
這確實是非常 不幸的事實,自然環境的限制使得放生運動越來越困難。不過,放生的精義在於當下放生的念頭,如希望被放的生物能夠延長壽命;至於能夠延長多久?我們必須盡 到研究、考慮和照顧的責任。比如說,要放鳥類,就先得考慮放什麼鳥、在那兒放、什麼時候放,才比較安全有效;放生魚?水族,也當首先研究觀察它們的生態、 習性和來源,然後選擇最適當的時機,放到我們覺得最安全適合的地方。如果不能求得百分之百的可靠,有百分之五十也不錯,即使今天去放生,明天它們又被抓, 也是無可奈何的事。
我們的目的是 為啟發增長放生者的慈悲心和對眾生的救濟心,至於被放的眾生,也有它們自己的禍福因果和因緣。若在放生時,沒有存心讓它們重遭羅網而受刀俎之苦,且開示被 放的眾生,為其說三皈、講佛法;發願回向,它們也能從此脫離異類身,轉生為人,上升天界,往生淨土,發菩提心,廣度眾生,早成佛道。我們但求能盡心而為, 盡力去做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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