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show girl限女 涉就業歧視


2013世貿春季電腦展今天登場。為吸引人潮,展場show girl絕不可少,不過若是廠商在應徵show girl時,若只限「girl」,甚至還有年齡、身材、容貌等要求,都可能涉及違反就業服務法。

北市勞動局科長劉家鴻表示,基於什麼工作男女都可勝任的道理,徵才廣告不能有任何性別暗示。

但業者常在徵才時,不知不覺使用,例如展場應徵show「girl」、餐飲業者應徵廚「娘」,或是「女」服務生、洗碗歐巴桑,門市小姐等,有時甚至還會出現貌好、身材佳、年輕貌美、氣質佳等「附加條件」,就是就業歧視。

劉家鴻強調,業者徵人應用中性職稱,若收到民眾檢舉,將要求業者提出說明,若屢勸不聽,將開罰30萬元以上。

為維護消費者權益,市府法務局即日起至21日,也將派出消保官會同商業處人員,在電腦展展場內提供消費諮詢。民眾若有疑問,可直接在現場找消保官諮詢。

【2013/04/17 聯合報】@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徵show girl限女 涉就業歧視 | 職場觀測 | 生活消費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LIFE/LIF6/7836143.shtml#ixzz2R4zVI8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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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以後徵代理孕母不能限女...徵牛郎不能限男...
本來職業就有限制,你是要求職者多跑一趟嗎?政府官員一堆腦帶有洞的!3小就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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