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2013.05.25 嗆執法過當 教授po便當文「抓我」 管制人民說謊 簡直極權國家

九把刀(圖中)請吃排骨便當(下圖),並與民眾開心合影。潘志偉


【綜合報導】「便當文」事件登上國際媒體,引發國人認為「破壞台灣形象」,內政部長李鴻源因此派警徹查,陸續揪出發文者,政大法學院副教授劉宏恩認為政府執法過頭,前晚在臉書也發一篇便當文,「請警察快傳喚我」,他說「一個國家的警察若是管到人民說謊,簡直是極權國家表現。」文章1天內被2千名網友轉載,法界有不少人贊同,警政署表示尊重,但未來若有網路謠言仍會查辦。

台菲關係惡化,《立報》記者鄭諺鴻、董曉秋及潘鴻恩3人在本月14、15日在臉書分別刊登拒賣菲勞便當文,事件躍上國際媒體,網友認為打擊台灣形象,作家九把刀也跳上火線喊:「董小姐出面,我就捐700個便當」,內政部長下令調查便當文源頭,警方周二陸續約談3名便當文作者,3人坦承文章內容是聽來的,不僅丟了工作,還因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5項「散布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鍰。

排隊搶拿

便當文真相大白後,九把刀昨允諾發放便當,民眾搶領。

九把刀便當秒殺

作家九把刀昨為兌現承諾,親自至中和的便當店發放午餐,25個便當瞬間秒殺,中市警消鞠忠皋(皋,音同高)領了便當後,當場捐1千元響應待用便當,便當店每天預計午、晚餐各發放25個便當,發至6月8日為止。

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劉宏恩質疑政府查辦便當文適法性。余思維攝
貼「3童遭擄」送辦

除了便當文,警方也積極查辦其他網路謠言,苗栗縣1名36歲陳婦,上月在網路看見一篇「豐原發生疑似竊嬰案」文章,她擷取後並加上自己的註解,指「豐原公園已有3個小孩被捉走」,台中警方同樣依違反《社維法》函送陳婦,而日前指稱菲籍女看護買不到麵包的蔡女,警方也將約談。

但法學界人士並不認同政府查辦便當文事件,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劉宏恩前晚在臉書發文:「我也寫了便當文,請警察快傳喚我」,抗議台灣即將邁向「受鄉民指揮」的非法治國家,還說:「如果九把刀找鄉民組團來問我真相,我會說這是真的。」
劉昨接受《蘋果》訪問表示,便當文作者「說謊」不應該,但跟是否「違法」是兩回事,他說,鄉民說便當文作者影響公共安寧,法律對其定義是「使公眾心生畏懼與恐慌」,但他沒看到鄉民因便當文恐慌,而是超級不爽,「難道引發鄉民不爽就等於影響公共安寧?」劉說,如果連內政部長和警察首長也分不清楚「法律責任」跟「道德責任」,那就是法治災難、人權噩耗。

「仍會追查謠言」

輔大法律系副教授吳豪人贊同劉的想法,他說便當文有道德爭議,但「輪不到國家管」。警政署對此表示尊重,但基於維護社會秩序,未來如有網路謠言造成社會不安,仍會追查。

董曉秋
近期警調查網路po文案例
★鄭諺鴻(立報前記者)
臉書名:海洋藍
05/14便當店老闆將便當放地上,要求菲勞學狗爬吃
.結果:05/21坦承內容是聽來的,遭報社解職,警依違反《社維法》函送
★董曉秋(圖)
臉書名:Grace Tung
◎05/15 菲勞在便當店門外徘徊1小時買不到便當
.結果:05/21坦承內容是聽來的,警依違反《社維法》函送
★潘鴻恩
臉書名:Hung En Pan
◎05/15 菲勞買便當被辱狗
.結果:05/22坦承內容是看董女文章修改,警依違反《社維法》函送
★蔡女
臉書名:小V
◎05/16 菲勞不敢進麵包店買麵包
.結果:警將行文通知她說明
★陳婦 臉書名:Eliza Chen
◎03/27 台中豐原公園有3個小孩被捉走
.結果:改編網路流傳的擄童案,警依違反《社維法》函送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網路po文可能觸法類型
✎《社維法》散布謠言
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鍰
.實際案例:南投埔里的王老師在部落格po文,預言2011年5月11日將發生強震,要民眾買貨櫃屋避難,引發民眾恐慌
✎《刑法》151條恐嚇公眾罪
2年以下有期徒刑
.實際案例:「FBI帥哥」鄧佳華在臉書po文要炸總統府,讓馬英九死無全屍
✎《刑法》309條公然侮辱罪
1年以下有期徒刑
.實際案例:李姓賣家不滿張姓買家網購後給負評,在公開網頁po文「您應該是外表長相像恐龍」
✎《刑法》310條加重誹謗罪
2年以下有期徒刑
.實際案例:一名男子上網發表東海大學的女友在校舍與學長發生親密關係,校方及女友查證否認,該男才出面坦承是杜撰
資料來源:律師張建鳴

新聞來源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525/35041251/嗆執法過當教授po便當文「抓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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